实用型专利名称字数33(发明专利名称字数)
专利名字不超过多少个字?
专利名字一般应在25字以内,实在无法控制在25字以内的,最多不超过40字。
如果你的专利已经发出去,但字数超了,不用改,这种不会影响授权,而且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初步审查的。
若果没通过初审,审查员会给你发补正的,按照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修改就可以。
专利申请流程:
(一)确定申请类型
1、发明产品形状、构造、生产工艺、配方保护20年;
2、实用新型产品形状、构造或两者的结合保护10年;
3、外观设计产品形状、图案或色彩与它们的结合保护10年。
(二)撰写申请文件内容:
1、发明(实用新型):请求书、权利要求书、说明书、说明书附图、摘要、摘要附图。
2、外观设计:请求书、外观设计图或照片、外观设计简要说明。方式:自己撰写或委托代理机构撰写。
(三)递交专利文件
1、直接邮寄或交国家知识产权局(北京);
2、面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代办处(上海成都北路333号南9号楼916室)。
(四)申请审批阶段
1、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:受理、初步审查阶段、公布、实质审查以及授权5个阶段;
2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,只有3个阶段。
(五)缴纳申请费用
1、发明900元/件;实用新型500元/件;外观设计500元/件;
2、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输申请费用减缓手续,按30%缴纳,并且年费的前三年也可以按30%缴纳。
实用新型专利名称应该怎么起?
专利法中确实规定了专利申请的名称不能出现宣传性用语,但是在实际中,审查员会适当地放宽要求,根据《审查操作规程》所规定的来执行。
对于专利申请名称的审查,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:
1、一致性
名称与说明书、委托书、其他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均一致。
2、全面性
名称应当全面、清楚地反映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主题,并采用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用语。
3、非技术词语
名称中不得含有非技术词语,包括人名、单位名称、商标、型号、代号等。
4、含糊词语、笼统词语
名称不得含有语意含糊的词语,例如“及其他”、“及其类似物”等。
5、字数和标点符号
名称不得超过40个字,名称中的字母、数字和标点符号均计算在字数内,每个字母、数字或标点符号算半个字。名称中不允许含有句号。另外,顿号、逗号、括号、引号、书名号、斜杠、反斜杠、破折号、省略号等标点符号在使语意不明确的情况下也是不允许的。
宣传性用语一般是属于上述第3个方面,但是只要不是太离谱、明显夸张的宣传性用语就放过了。
例如,涉及电动地球仪的专利申请,名称为“神奇自转地球”;涉及药材包装层的专利申请,名称为“神功元气袋”,其中的“神奇”和“神功”均为明显夸张用语,是不允许的。
实用新型名称和发明名称字数到底不超过多少
一般应在25字以内,实在无法控制在25字以内的,最多不超过40字
发明,实用新型,外观设计的名称字数规定相同还是不同,各为多少,请引用法条。谢谢!
专利法和实施细则里没有规定实用型专利名称字数33,
具体规定在审查指南中实用型专利名称字数33:
发明专利:
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4.1.2规定如下:
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实用型专利名称字数33,特殊情况下,例如,化学领域实用型专利名称字数33的某些发明,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。
实用新型:
适用本部分第一章第4.1节实用型专利名称字数33的规定。(同上)。
外观设计:
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4.1.1规定如下:
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。
发明,实用新型,外观设计的名称字数规定相同还是不同,各为多少,请引用法条.
专利法和实施细则里没有规定,
具体规定在审查指南中:
发明专利:
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4.1.2规定如下:
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,特殊情况下,例如,化学领域的某些发明,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.
实用新型:
适用本部分第一章第4.1节的规定.(同上).
外观设计:
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4.1.1规定如下:
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.